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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坚持严惩立场,依法能动履职,为‘网暴’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。”6月9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旨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,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。(6月10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《意见》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。近年来,随着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,网络暴力现象屡见不鲜,在“粉发女孩”郑灵华、视频博主“管管”孙凡宝自杀,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等事件中,“按键”伤人均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极大伤害。
征求意见稿涵盖4个方面的内容、20条具体举措,从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、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等方面作出规定,从重处罚针对未成年人、组织“水军”、利用“深度合成”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等网曝犯罪行为,对于遏制网络暴力、净化网络空间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以往,网络暴力由于涉及面广,具有隐蔽性和匿名性,难以追踪和定位,给从严从重惩治带来了一定困难。此次《意见》进一步明确,实施网络诽谤、侮辱等网络暴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,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,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同时,强调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,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依法严肃追究,切实矫正“法不责众”错误倾向。
此外,《意见》从畅通诉讼程序、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,到落实相关工作要求、切实完善综合治理措施,都为规范化整治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味着我国网络暴力治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,有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,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,同时,也是司法机关及法律学者、公众、媒体共同推动形成的法治建设成果。法治的进步不只是法律条文的迭代,还需要在与社会的紧密互动中,加强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,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,提高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和约束力度,以及公民的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,使网络暴力行为无处可藏,从根本上预防网络暴力的发生。
相信《意见》会对整治网络戾气、进一步改善网络环境发挥重要作用,同时也期待公众能积极主动参与意见征求,为严惩网络暴力筑牢民意基础,共同营造一个健康、和谐的网络空间。(孔德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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